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第十一条第(二)项:“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,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。”
现将安阳崇高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抗菌棉新材料科研基地搬迁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安阳崇高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抗菌棉新材料科研基地搬迁项目
地点:安阳市文峰区文元西街与平原路交汇处向南200米路西
建设单位:安阳崇高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调试时间:2025年10月16日-2026年12月18日
联系人:张晓洁
电话:183****5898